北京汽车租赁公司愿与各界朋友建立友好合作关系,为了使您了解办理汽车租赁业务的情况及手续,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:当您租用车辆时需向公司出示。 1、本市企、事业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代码证书原件、(复印件留我公司) 法人代表身份证件、 (复印件留我公司) 单位公章或合同章、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和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 2、外国(埠)驻京机构 机构在京注册登记证、负责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在华居留证)、单位公章或合同章、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(复印件留我公司) 3、个人租车 身份证(复印件留我公司) 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(复印件留我公司) 说明: 1.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出示 2.客户租车须支付押金和租车费 3.除审核以上所需提供的手续外,业务部门及技术部门须上门核实承租方所提供手续的真实性,包括:公司经营状况、个人身份是否属实 4.租期超过一个月的可逐月缴纳租车费,如用支票支付需三天后提车。更多资讯:http://www.bjswz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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