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金某因无力偿还巨额赌债,产生利用租赁的汽车作质押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。金某伙同李某共作案六起,诈骗涉案价值78万余元。6月28日,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金某、李某依法提起公诉。
因打牌欠下赌债后,金某想骗些汽车来抵押换钱用。2011年10月31日,金某与市北京商务租车有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,以租用为名,从该公司开走一台价值13.44万元的黑色本田雅阁汽车。之后,金某找到其在学车的驾校教练吴某,称其参与一工程投标,缺少资金需要帮忙,吴某信以为真,金某即以汽车作质押从吴某处借得现金4万元整。数日后,北京商务租车有限公司发现金某未按期还车,通过GPS定位系统将车强行开回公司。 2011年11月1日,金某又在“JH汽车租赁有限公司”以租用为名从该公司开走一台价值12.064万元的蓝色马自达汽车。之后,金某伪造了机动车行驶证,并于当天将车以8万元的价格当给一家典当行。3天后,JH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金某未按时还车,即通过GPS定位系统将车定位后强行开回公司。 为骗取更多钱财,金某还纠集李某共同作案。两人先伪造假的身份证、驾驶证到租车行内租车,再将车当到典当行换钱用,每次均使用虚假证件。据金某交代,从2011年10月至12月间,金某单独或伙同李某,利用伪造的虚假身份证、驾驶证在多家汽车租赁公司,以租用汽车为名骗走广本雅阁等不同品牌汽车共计六台,经鉴定总价值78.484万元。汽车骗到手后,金某、李某再以伪造的虚假车辆行驶证等资料,将六台汽车质押于他人或典当行,共当得款项44.6万元,全部用于还债、挥霍。更多资讯:http://www.bjswzl.com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