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个人认为在北京租车公司租车反正就是租几个小时,没必要浪费时间签合同。其实这是不对的想法,因为所租赁车辆毕竟是北京租车服务公司的财产,车子的性能只有他们自己清楚,如果不签订合同,万一车子出现状况导致事故发生,那么空口无凭,如何做决断呢?另外,没有租赁合同,也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。例如,你今天租赁这辆车开了两个小时,其实在你租赁北京租车服务的过程中汽车使用良好,无没故障,但是当你交车检测时,租赁公司却告诉你汽车故障严重,需要你提供一定的赔偿,那么你就怎么也说不清了。对于北京租车服务公司而言,个人总是弱势群体,因此为了保护自己,在租车的时候,无论如何也要签订租车合同。
在每个租赁公司,都有一些固定格式的租赁合同,所以个人在租赁车辆的时候,应该与北京租车服务公司约定签合同的方式,可是以面签,也可以电子文档的开型式签,总之一定要签合同再提车。前面多做一些工作,事后就简单了。无论无什么事,有合同法律就会保护你。所以我一贯主张,个人北京租车也要注重合同的签订,不能认为只租几个小时,很快就回来的等心理,而忽略了合同的签订。与北京租车服务公司商议,以电子档的形式签合同,既快又省事,让自己的权益又受到了保障。当然,有的人认为,签定这些固定内容的合同,有时也起不到保障的作用,其实他忽略了任何固定格式的合同,都可以加上约定条款的,使用电子档的合同,也可将约定的内容加上之后再签字,也不会耽误太多的时间。更多资讯:http://www.bjswz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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